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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12月起实施
ZZEDU.net.cn  2006-07-31  来源:新华网


    新华网河南频道7月29日讯  河南商报报道:(记者郭富收)机动车如果超过规定速度的50%,最高可罚2000元。这是河南省人大昨日表决通过的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(以下简称条例)规定的,条例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
  超速行驶最高可罚2000元

    对超速行驶的罚款,一直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的焦点,多数人认为超速行驶的危害性大,应当加大处罚力度。所以条例增加了一款: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,超过规定时速50%的,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
    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行驶,超过规定时速50%的,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。在高速公路上停车、上下乘客、装卸货物的,对驾驶员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

  停车位不能影响行人通行

    在条例(草案)三审中,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,应当加强对行人的保护,对机动车乱停乱放,占用盲道,妨碍交通安全和行人通行的行为进行严格限制和规范。

    条例据此规定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市政管理部门,在道路范围内确定并施划停车泊位,但施划停车泊位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,不得占用盲道和缘石坡道。

  校车不用喷涂标志

    通过前的条例(草案)规定,学校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,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认,在车身喷涂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的校车标志。

    但是,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有两种意见,一种意见建议删去,理由是地方立法不宜对部分人群设定物质保护;另一种意见认为,应当对校车的规定保留,并进行规范。后经主任会议确定,删去该条款。也就是说,学校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不用在车身喷涂校车标志了。

(责编:董峰)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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